为贯彻落实《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》(团组字〔2021〕1号)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,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,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,经研究,决定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,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(详情见附件)。请各位团总支书记、副书记于2022年1月3日17:00前把述职报告上传至校园云盘,云盘链接:https://p.dgpt.edu.cn/collection/10d60f39f9bbda524ef822b692cbd0e1。
共青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21年12月23日